[熊哥隨意聊] 興趣 v.s. 工作,興趣能當飯吃嗎?

Michael Revlis
Aug 16, 2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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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興趣能當飯吃嗎?」這一直是一個有趣的問題,Robert Vallerand (2003) 對魁北克大學的學生做了一項調查,發現比起念書,音樂、藝術、運動更能引起學生的興致。「如果我的工作就是我喜歡做的事那有多好~」但事實是所有的工作中只有約 3% 是跟音樂、藝術、運動有關的。看來這些學生畢業後就要過上枯燥乏味的日子?

熱情,是當你專精於某件事時的附加品

我們可在一些視頻上看到,某個紙箱工廠的員工能神速地摺好一個紙箱,頭也不回地往後一拋便整齊地堆疊到輸送帶上,他的動作比魔術師還華麗;某間小店的廚師像作畫一般料理著客人的餐點,還能游刃有餘地翻轉他的鍋鏟。看似平凡的事情,到了這些人手上似乎都成了某種藝術。

當我們完成了某件事時,我們會獲得一些成就感,來自於別人對我們付出的肯定。當我們專精於某件事時,將開始獲得龐大的成就感,不是其他事情所能比擬的,因為只有你自己才能把這件事搞定。甚至開始洞察到一般人察覺不到的蛛絲馬跡,執行上也能做到別人做不到的境界。出現更困難的挑戰,再次擊破,或從中學習並再次挑戰,逐漸形成一個循環的能量。自我價值被凸顯,並加以肯定,熱情也慢慢從中孳生。

參與工作能幫助我們培養出熱忱

而我們做常做的是什麼?就是工作啊!我們每天至少花8個小時在工作上。牛津大學 William MacAskill 的研究指出參與工作能幫助我們培養出熱忱。觀察一下自己的工作內容,是否有什麼橋段是能讓你獲得成就感的?能不能再繼續精進它?面對被交辦了新的領域的任務,也不妨試試看,或許能從中找到樂趣與成就。如果想了又想,只覺得自己的工作一成不便又無趣,在經濟能力允許下,就好好把握下班後的那16小時吧!不然...也是可以考慮換一份工作了。

談到興趣,我也讓讀書會的夥伴分享他們有哪些興趣以及為什麼,有趣的是大家不約而同地把自己的興趣分類成生活上:咖啡、整理、拍照;和工作上:分享、解決問題。這些興趣都會大家帶來了放鬆感、滿足感與挑戰感。而且大家的經驗中,從事這些事情的過程中不乏有做錯、做累、失落等負面的阻礙,但大家的 "求生慾望" 非比尋常,最後突破、完成所帶來的滿足感也成為下一次行動的動力。

「那興趣到底能不能當飯吃?」

關於這點,《一人公司》的作者 Paul Jarvis 用自身的經驗提點大家:沒錯,你會聽到許多成功人士跟你說,他當年就是選擇了做自己有熱情的事,才有今天的成就。看看當今的科技巨頭創辦人,比爾蓋茲、賈伯斯,搞得好像不輟學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就不會成功一樣。但有兩件事情不可以忽視掉:

  1. 他們早已在『自己有興趣的事』上有一番成就了
  2. 並不是無腦的直接轉換跑道,而是先有實驗性地去驗證可行,最後才破釜沉舟地行動

這讓我想到亞馬遜創辦人 Jeff Bezos 的故事,可能有些人聽過他在創立亞馬遜前,其實在華爾街混得不錯,但為了追求自己認為對的事而跳到電子商務來。但早在 Bezos 創辦亞馬遜前,他就已經是計算機、網路領域的行家了,並且在幾次的專案中他看到了這樣的趨勢,最終才踏出他自己的舒適圈,選擇出來創業。Jarvis 也舉自己的創業故事為例,從基層做起、磨練技能,直到成為業界搶手的人才,即便更換工作老客戶仍會主動找上門。Jarvis 也不是一個從小就懷有創業夢想的人,而是在長久的歲月中發現自己已經累積了一票願意追隨他的客戶。是先有這樣的實力底子才讓他在創業的第一天起就有生意上門,不致於捉襟見肘。

所以興趣能當飯吃嗎?我想是可以的,但前提是要先精通這個興趣所需要的技能,別幻想著初心者裸裝還能挑戰單殺惡龍,要先有兩把刷子才行。那有了技能後就可以義無反顧地向前衝了嗎?非也,「天時、地利、人和,三者不得,雖勝有殃。」《孫臏兵法·月戰》現實中有太多的變數,一小點一小點地去試驗自己的想法,就像敏捷一樣快速將試驗性的產品丟入市場,去試水溫,再馬上調整。確信可行之後再行動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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